本报讯(记者 张健) 8月11日在足协通气会上新闻官冯剑明宣布,因违反纪律在国奥队出征前“泡吧”的三名球员的15万元罚款至8月11日止已全部交到中国足协财委会。
冯剑明说最早交付罚款的是上海浦东队的李彦,近日八一队的隋东亮与辽宁队的张玉宁也先后交齐了每人五万元的罚款,他对三人没有按时交付罚款的原因的解释为:是因他们参加奥运会预选赛无暇顾及。但实际情况是与近日有关媒体对罚款迟迟未交的曝光有关。足协须树立威信,必须令行禁止,如果总是由媒体或他人来提醒,恐怕规矩就不好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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